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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发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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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交通部发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Empty 交通部发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周三 十一月 05, 2014 4:25 pm

铭江汽车租赁



据新华社消息,交通运输部20日向社会公布了《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。规定对出租车行业的经营许可、运营服务、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。

  规定明确,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实行期限制,鼓励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,并建立了市场退出机制,将经营权到期后能否继续经营与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进行挂钩,体现优胜劣汰导向。

  针对“黑车”非法运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、损害经营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,规定要求加强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,会同有关部门纠正、制止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和其他违法行为,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,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  而针对近年来使用越来越广泛的出租车电召预约服务,规定提出,各地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,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,推广人工电话召车、手机软件召车、网络约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,建立完善电召服务管理制度。

  规定还特别明确,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出租汽车发展规划,发展多样化、差异性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。预约出租汽车的车身颜色和标识应当有所区别,且只允许接受预约、不得在道路上巡游揽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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